
不同地区和学校对于教师正高职称的评审条件会有所差异,以下为通用、常见的评审条件汇总,供广大教师参考。

一、思想品德标准
普遍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师德规范,敬业爱岗,教书育人,勤于进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意识,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考核情况限制
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各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需达到称职(合格)以上。若存在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受单位书面通报批评、受行政处分、发生人为教育教学事故、弄虚作假、违法受刑事处罚等情况,将按规定限制申报资格及资历计算。
知识水平标准
系统掌握教育教学基础理论知识,准确把握现代教育教学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最新动态和前沿学术成果,善于吸收先进研究成果并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二、专业能力标准
教学能力
具备很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对本学科课程教学方法有创新性改革,胜任中学各年级循环教学,形成富有个人特色的教育教学风格。
科研与示范能力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学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主持并完成本专业高层次科研项目,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
技术应用能力
具备较强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能力,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
育人与指导能力
具备很强的育人能力与教学拓展能力,德育工作成效显著,在学生成长与综合素质提升中发挥指导作用;在指导青年教师、培养骨干教师、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等方面成绩明显。
三、业绩成果标准
教学业绩
教学业绩突出,教学艺术精湛,在本地区教师队伍中具有较高威信,积极推动区域教育教学改革发展。
科研成果
取得高级教师职称后,主持并完成 1 项及以上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
论文论著
公开发表或出版本专业论文、论著,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与应用价值。如中小学教师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 3 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 1 篇以上);或独立 / 第一作者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1 部以上;或参与经全国、省级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材编写,并发表本专业论文 1 篇以上。
荣誉奖励
任教以来,获得省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
四、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常见要求
博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满 3 年以上。
硕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满 5 年以上。
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满 8 年以上。
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满 10 年以上。
四川要求
通常要求硕士及以上学位,相关领域从业年限 10 年以上,且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 5 年。
五、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考试要求
申报人(符合免试条件除外)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地级以上市单位人员需取得 5 个模块,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人员需取得 4 个模块。
免试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 3 年以上者,可免试。
六、其他条件
教学工作量:中小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 300 学时以上,校长及教学管理人员年均教学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
班主任经历: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具有 5 年以上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
优质课经历:承担市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不少于 2 次。
指导培养要求:培养、指导至少 3 名以上青年教师提升业务能力,在学科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